晏建强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7-28
我们都知道,如果被刑事处罚了,基本是不可能做司法鉴定人员的,那么有过哪些处罚就不能当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解答: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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