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 严选律师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21-12-29
律师解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涉黑涉恶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其他案件
2023/04/17 11:26
2023/01/19 13:18
2022/11/29 10:27
2022/11/16 14:30
2022/11/15 14:27
2022/11/10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