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基君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12-29
玩忽职守的行为人不光没有职业操守,而且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没有造成损失是否构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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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没有造成损失的不构成。因为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承担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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