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2-04-06
犯罪形态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等几种犯罪形态,每种犯罪形态的客观表现都有所不同,那么犯罪没有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只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才是犯罪未遂。如果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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