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2-06-07
律师解答:
被判处四年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在刑期执行一年后提请减刑。当然,如果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提请减刑的时间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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