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2-06-13
律师解答:原则上来说,任何被判处刑罚的服刑人员都需要在监狱中接受劳动改造,当然对于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等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根据《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可以不考核劳动改造表现。
法律依据:《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对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等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罪犯,不考核劳动改造表现,每月基础总分为100分,其中监管改造基础分50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基础分50分。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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