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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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7
受驾驶人主观因素和道路、天气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交通肇事案件仍然常有发生。甚至道路上往来的每一个行人、行驶的每一辆车都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巨大的影响。一旦成立交通肇事犯罪,面临的就是严峻的刑事处罚,对于判处
律师解答:
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被判处适用缓刑的被告人,不再采用羁押的方式执行刑罚,而是对其设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在考验内遵守规定的,就不执行所判刑罚。
因此,交通肇事罪缓刑不代表无罪,而是对被告人设置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其在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的,则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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