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7-28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那么合同
律师解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
法律依据:《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经济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官员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2024/04/17 18:05
2024/04/17 15:29
2024/04/17 15:00
2024/04/15 18:42
2024/04/15 18:38
2024/04/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