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劫行为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当二者同时被侵犯时,才有可能定为。正因为他侵犯的不只是一个客体,所以该种犯罪十分严重,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刑罚措施。
律师解答: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可能会以论处。暴力和胁迫的方式会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危害,而对公私财务的掠夺也是对财产权的侵害。如果在此基础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则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