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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之中答好每道检察“考题”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正义网

  融情于法,既彰显司法宽容又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这就是熊玉桥在办案中坚持的司法公正——

情法之中答好每道检察“考题”

  “原以为检察办案只要按照‘公式’演算就能得出正确选项,后来才发现这是道限定范围的主观题。”2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熊玉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聊起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她如是说。

  从检14年,熊玉桥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近千起,包括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她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与应用调研人才等多项荣誉,在省、市多项业务竞赛中获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嘉奖。

  在熊玉桥身上,藏着一股执着坚毅的力量,也透着一份至真至诚的柔软。

  罚当其罪“公式”之外融情于法

  2022年9月,熊玉桥遇到一道非法捕捞案的“考题”。案中,犯罪嫌疑人吕某因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边捕获约30公斤的白鲢鱼,9月12日,他被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硚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的店铺因疫情歇业了,闲来无事我就常去江边钓鱼,送给邻居朋友们吃……”审查过程中,熊玉桥发现,吕某已“多次作案”,符合“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批捕条件,但简单套用法律“公式”似乎又不太合乎情理。

  随着调查的深入,她得知,吕某经营的店铺解决着20多人的就业问题,三年来志愿为防疫人员提供帮助……此时,熊玉桥心中有了答案,“吕某因个人爱好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对渔业资源的危害较低,或许可以用更加柔性的方式实现教育和惩戒。”

  她以无逮捕必要性对吕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悉心向吕某解释其行为给长江生态造成的损害,督促其及时缴纳补偿性增殖放流款5000元。审查起诉期间,熊玉桥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2022年11月18日,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式”之外,融情于法,既彰显司法宽容又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这就是熊玉桥在办案中坚持的司法公正。

  巧用方法抽丝剥茧觅得真相

  在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中,熊玉桥办理的“邓某等十八人非法采砂侦查活动监督案”榜上有名。这起移送批捕时仅有8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她对真相的执着探寻中,成功追诉为18人。

  “2019年10月初,我受理该案后,原本准备从严从快作出批捕决定,但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供述有矛盾,非法采砂量存疑,采砂船的行政处罚记录次数也不对……”经细致审查后,一连串的证据疑点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直觉告诉熊玉桥事情没那么简单。

  为查明真相,她紧盯犯罪链条,根据江砂采、运、销数量同一原理,梳理办案思路,详细列出43项补充侦查意见。通过侦检协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精准测算出涉案团伙实际采砂数量和涉案金额。

  同时,她与到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攻心战”。以中间人陈某为突破口,通过互供锁定他们之间的地位作用,成功追捕、追诉5名幕后策划者、3名骨干成员、2名被雇佣人员。

  案件有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但熊玉桥没有止步于此,她执着地要将案件背后藏匿的犯罪一网打尽。她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建立联动监督机制,查明了水务部门行政违法线索,为刑事案件办理增添公益保护成效。

  2020年11月12日,该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虽然办理这种‘硬骨头’案确实折磨人,但只要找准方法,收获和成就感也是成倍的。”熊玉桥说道。

  借力合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以前办案,惯性思维是判定‘有罪没罪’‘办不办’。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让我有了新的办案感悟。”熊玉桥说。

  2022年下半年,熊玉桥办理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13人非法采矿案。该案中,被告人金某与同案犯祝某等人共同承租了一艘运砂船,通过运送盗采的江砂牟取非法利益。

  2022年7月16日,案件被移送审查批捕时,熊玉桥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但并不顺利。金某认罪不彻底,辩解自己没有参与运送其中一笔江砂。

  熊玉桥深知,扎实证据是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关键。案件批捕后,她针对金某的涉案事实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密切配合,引导侦查补证。最终在同年9月20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前,锁定了金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审查起诉期间,金某面对扎实证据,放下侥幸心理,表示认罪,但对可能判处的刑罚一时接受不了,认罪认罚工作再次受阻。

  为打破梗阻,熊玉桥向辩护律师提出合作。“我理解你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但金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能说服他认罪认罚,对他而言才是最有利的。另外,你提出的从犯情节,也对量刑很关键……”

  在几番沟通中,熊玉桥始终坚定表明依法办案的态度,并站在辩护律师角度真诚分析利弊。最终,在辩护律师的助力下,金某于2022年10月10日自愿认罪认罚。

  在熊玉桥看来,认罪认罚的过程也是教育、救赎、修复社会关系的过程,但需要团结众人的力量才能实现。

  “公诉是门遗憾的艺术,但我希望‘答’好每道‘考题’,给身处黑暗的人们照进一丝光明。”熊玉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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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情于法,既彰显司法宽容又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这就是熊玉桥在办案中坚持的司法公正——

情法之中答好每道检察“考题”

  “原以为检察办案只要按照‘公式’演算就能得出正确选项,后来才发现这是道限定范围的主观题。”2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熊玉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聊起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她如是说。

  从检14年,熊玉桥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近千起,包括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她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与应用调研人才等多项荣誉,在省、市多项业务竞赛中获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嘉奖。

  在熊玉桥身上,藏着一股执着坚毅的力量,也透着一份至真至诚的柔软。

  罚当其罪“公式”之外融情于法

  2022年9月,熊玉桥遇到一道非法捕捞案的“考题”。案中,犯罪嫌疑人吕某因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边捕获约30公斤的白鲢鱼,9月12日,他被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硚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的店铺因疫情歇业了,闲来无事我就常去江边钓鱼,送给邻居朋友们吃……”审查过程中,熊玉桥发现,吕某已“多次作案”,符合“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批捕条件,但简单套用法律“公式”似乎又不太合乎情理。

  随着调查的深入,她得知,吕某经营的店铺解决着20多人的就业问题,三年来志愿为防疫人员提供帮助……此时,熊玉桥心中有了答案,“吕某因个人爱好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对渔业资源的危害较低,或许可以用更加柔性的方式实现教育和惩戒。”

  她以无逮捕必要性对吕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悉心向吕某解释其行为给长江生态造成的损害,督促其及时缴纳补偿性增殖放流款5000元。审查起诉期间,熊玉桥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2022年11月18日,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式”之外,融情于法,既彰显司法宽容又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这就是熊玉桥在办案中坚持的司法公正。

  巧用方法抽丝剥茧觅得真相

  在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中,熊玉桥办理的“邓某等十八人非法采砂侦查活动监督案”榜上有名。这起移送批捕时仅有8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她对真相的执着探寻中,成功追诉为18人。

  “2019年10月初,我受理该案后,原本准备从严从快作出批捕决定,但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供述有矛盾,非法采砂量存疑,采砂船的行政处罚记录次数也不对……”经细致审查后,一连串的证据疑点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直觉告诉熊玉桥事情没那么简单。

  为查明真相,她紧盯犯罪链条,根据江砂采、运、销数量同一原理,梳理办案思路,详细列出43项补充侦查意见。通过侦检协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精准测算出涉案团伙实际采砂数量和涉案金额。

  同时,她与到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攻心战”。以中间人陈某为突破口,通过互供锁定他们之间的地位作用,成功追捕、追诉5名幕后策划者、3名骨干成员、2名被雇佣人员。

  案件有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但熊玉桥没有止步于此,她执着地要将案件背后藏匿的犯罪一网打尽。她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建立联动监督机制,查明了水务部门行政违法线索,为刑事案件办理增添公益保护成效。

  2020年11月12日,该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虽然办理这种‘硬骨头’案确实折磨人,但只要找准方法,收获和成就感也是成倍的。”熊玉桥说道。

  借力合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以前办案,惯性思维是判定‘有罪没罪’‘办不办’。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让我有了新的办案感悟。”熊玉桥说。

  2022年下半年,熊玉桥办理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13人非法采矿案。该案中,被告人金某与同案犯祝某等人共同承租了一艘运砂船,通过运送盗采的江砂牟取非法利益。

  2022年7月16日,案件被移送审查批捕时,熊玉桥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但并不顺利。金某认罪不彻底,辩解自己没有参与运送其中一笔江砂。

  熊玉桥深知,扎实证据是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关键。案件批捕后,她针对金某的涉案事实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密切配合,引导侦查补证。最终在同年9月20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前,锁定了金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审查起诉期间,金某面对扎实证据,放下侥幸心理,表示认罪,但对可能判处的刑罚一时接受不了,认罪认罚工作再次受阻。

  为打破梗阻,熊玉桥向辩护律师提出合作。“我理解你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但金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能说服他认罪认罚,对他而言才是最有利的。另外,你提出的从犯情节,也对量刑很关键……”

  在几番沟通中,熊玉桥始终坚定表明依法办案的态度,并站在辩护律师角度真诚分析利弊。最终,在辩护律师的助力下,金某于2022年10月10日自愿认罪认罚。

  在熊玉桥看来,认罪认罚的过程也是教育、救赎、修复社会关系的过程,但需要团结众人的力量才能实现。

  “公诉是门遗憾的艺术,但我希望‘答’好每道‘考题’,给身处黑暗的人们照进一丝光明。”熊玉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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