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30 09:20:10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那么在法律上,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应该确定为被毁财物的原有价值与残余价值之差。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的私有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