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6月15日起施行 中国海警局出台首部海上执法工作规章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正义网

  5月15日,中国海警局发布第1号令,公布《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这是中国海警局根据《海警法》授权,制定出台的首部关于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的规章。程序规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程序规定共12章345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分工、回避制度、证据规则、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受案、立案、撤案、刑事侦查手段使用、特别程序以及办案协作等内容。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职责权限、执法监督和协作配合等基本事项。

  程序规定明确海上刑事案件管辖及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解决,明确回避的适用条件、程序及救济措施,明确海警机构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原则和要求,规定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的程序,维护辩护律师依法参与刑事诉讼相关合法权利,明确海警机构收集调取证据的程序和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条件及要求,明确受案、立案、撤案环节的审查、审批程序和要求及救济渠道,明确海警机构侦查取证的工作原则、一般要求、救济渠道和监督。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四类特殊案件的程序要求,明确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管辖、诉讼权利义务、报告和通报制度以及刑事执法国际合作等内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6月15日起施行 中国海警局出台首部海上执法工作规章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正义网

  5月15日,中国海警局发布第1号令,公布《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这是中国海警局根据《海警法》授权,制定出台的首部关于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的规章。程序规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程序规定共12章345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分工、回避制度、证据规则、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受案、立案、撤案、刑事侦查手段使用、特别程序以及办案协作等内容。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职责权限、执法监督和协作配合等基本事项。

  程序规定明确海上刑事案件管辖及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解决,明确回避的适用条件、程序及救济措施,明确海警机构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原则和要求,规定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的程序,维护辩护律师依法参与刑事诉讼相关合法权利,明确海警机构收集调取证据的程序和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条件及要求,明确受案、立案、撤案环节的审查、审批程序和要求及救济渠道,明确海警机构侦查取证的工作原则、一般要求、救济渠道和监督。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四类特殊案件的程序要求,明确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管辖、诉讼权利义务、报告和通报制度以及刑事执法国际合作等内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