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较轻,但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就会被判。我国法律对的解释为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那么我国法律对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中规定的最高刑期是多久呢?
【法律分析】
判处以后还能判。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