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注射,必须在当地有注射车的情况下才有实施的可能,如果没有注射车,就不可能用注射方法执行,这是一个大前提。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有固定的执行室和相应的专门设备。执行室应建立在固定刑场内。执行室包括相互隔离的行刑室、受刑室和观察室。室内应配备特制的执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
二是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工作。
三是要有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 【】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