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7-17
案件中只有口供没有相关证据是也是可以立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立案之后再行收集证据。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法律解析】
猥亵儿童案件中只有口供没有相关证据是也是可以立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立案之后再行收集证据。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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