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的人可以再次申请,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经过相关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申请。如果经过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则可以获得处理,具体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定。对于判过的人是否能再次申请,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再次申请的情况。因此理论上来说,判过的罪犯可以再次申请。不过,判过的罪犯再次申请,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经过相关机关依法审查批准。此外,判过的罪犯再次申请,审查机关会更加严格,包括对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评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者应该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完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真实的信息,并通过合法渠道提交申请。综上所述,判过的罪犯可以再次申请,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经过相关机关依法审查批准。申请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谨慎操作,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