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属于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通常是在司法机关调查结束后,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审判判决之后才执行的。那么,不做司法调查就不能宣告吗?
【法律解析】
判不一定需要司法调查,如果法院认为有调查的需要,那么可以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但是对于没有经过调查,但是犯罪分子的情形依旧满足《》之中规定的适用条件的,法院也有可能会直接宣判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