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8-24
刑事拘留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有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后仍然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那么刑事拘留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怎样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