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依据我国《》对的相关规定,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的构成要件:
1、的主体要件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且以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