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10-30
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那么何为侵害商标权呢?
律师解答:
上对于商标权的保护具体有两个罪名,一是,二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冒注册商标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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