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收受财物数额认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0 11:33:00
立案数额标准是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第二条第一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或者。-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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