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一般是指在法律适用中,行为人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经过教育、处罚或规劝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强调行为人的再犯性与恶劣性较大,但是其具体认定何为屡教不改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具体条款具体分析。
1、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1)经治安处罚后再次实施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可能加重处罚;
(2)如赌博、寻衅滋事等行为屡次违反,可适用更高档次处罚或转为刑事责任。
(1)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在刑满释放或期满后5年内再犯应判处以上刑罚之罪行,依法从重处罚。
(2)惯犯:某些惯常性犯罪(如盗窃、诈骗)可能因屡次实施行为而从重处罚。
3、次数标准
(1)治安处罚:两次以上被行政处罚可能被认定为屡教不改;
(2)刑事处罚:累犯认定需一次刑罚后再犯同类或类似罪行。-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