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个期限是单独计算的,并非三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累计相加的时间。从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12个月内,相关机关需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等工作。例如,公安机关决定对某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那么从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要完成相应工作,若案件后续移送检察院、法院,也不会重新计算这12个月的期限。
一、涉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处理方式 1)严格遵守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法律制裁,同时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2)推进案件办理:执行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规定,同时依法推进案件办理,在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若案件需要更多时间进行侦查或审理,相关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延长取保候审期限,但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及时解除措施: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案件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确保取保候审措施不会被滥用。
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旨在平衡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公正。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是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