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被判,在缓刑期间孩子有问题不要了,一般不需要专门申请,但可能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情况。至于是否会被重新收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怀孕判缓刑主要是基于孕妇的特殊身体状况和人道主义考虑。如果孩子没了,但身体仍然需要调养恢复,执行机关可能会综合考虑暂不重新收监;若身体恢复良好,不再具备缓刑的特殊情形,且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就可能会被重新收监。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怀孕是其中之一,当情形消失后可能面临收监。
二、处理建议
要及时将孩子的情况告知负责缓刑执行的机关,如社区矫正机构等,如实说明身体状况。在身体恢复期间,也要严格遵守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比如按时报到、遵守会客规定等。如果对是否会被收监等问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