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典型的故意犯罪,不存在的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主观上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是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返还本金和给予回报。
明知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却依然为了谋取利益而积极实施。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都属于有明确主观故意的,不存在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犯罪的情形。
这一点在界定构成要件时非常明确。
一、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以变相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如果涉及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不等。
对于单位犯此罪的情形,除了对单位判处外,还要依照前款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些法律条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么处罚作出了清晰具体的规定。
二、处理建议
对于普通个人来说,要时刻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尤其不要轻信那些打着高利息、高回报旗号的非法集资项目,避免因贪图回报而卷入非法吸存的违法活动之中。
一旦发现身边有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防止更多人受害。
如果自身已经参与了非法吸存活动,应当尽快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以争取依法从轻处罚的机会。
而对于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和融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行融资,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做到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违法风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