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随便就按起诉。,简单来讲,就是有人故意想骗钱,通过编瞎话或者隐瞒事实,骗走了别人一大笔钱。但在普通的借钱关系里,借钱的人一开始也是真心想借,可能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还不上钱,这和诈骗完全不是一回事。
不过,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构成:比如,虚构借款用途,实际上将借款用于其他非法活动或肆意挥霍,根本没有还款打算;或者隐瞒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如已经负债累累、资不抵债,仍骗取他人借款;又或者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借款等。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人存在这些诈骗行为,且诈骗金额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一般为 3000 元至 10000 元以上,不同地区标准不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检察机关会依法提起 。
一、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的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为的立案和量刑提供了具体标准 。
二、处理建议
如果怀疑对方借款行为构成诈骗,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借条等,证明对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和提供证据材料。在等待公安机关处理期间,不要盲目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以免影响刑事案件的办理。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不构成,仍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