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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一般集团犯罪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55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一般性和广泛性,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只要能攫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无所不为;一般集团犯罪具有具体性和个别性,有时是为了经济利益,有时是为了满足畸形所谓精神需求。

2、组织严密程度不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十分严密,有明确的分工和固定的骨干成员,犯罪能力强,效率高,影响大,范围广;一般犯罪集团则相对比较弱。

3、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建立有强大的“保护伞”甚至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利用职权和身份给予保护,这是一般集团犯罪所无法比拟的。

4、侵犯的客体不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一般集团犯罪侵犯的客体,则需要根据其具体实施的犯罪的性质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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