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和固定的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人员多是临时纠集,没有固定的骨干成员和明确的分工组织,纪律比较松散。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或充当“保护伞”,违法犯罪势力强,范围大;恶势力犯罪则是凭借其恶名及势力称霸一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势力相对较弱,活动范围较小。
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唯一目的是攫取经济利益,无论其犯罪手段如何多种多样,都只是为了达到目的所实施的手段;恶势力犯罪的目的则具有多样性,有时是为了经济目的,有时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
4、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处于办公开状态,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对抗社会的能力较强,社会危害大;恶势力犯罪一般处于隐蔽状态,经济势力差,对抗社会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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