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致人死亡是犯了两个罪,是不是一定是死刑?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56
四川网律师解答:判基本是定了的,不管是还是,的几率非常的大,主观恶意恶劣,社会影响重大,除非是有重大立功,自首等从轻处罚的情形。这是明确规定可以判处的五种情况之一。
更多相关内容我国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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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亲办案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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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
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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