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芙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问:四川网律师,你好!
我今年19周岁,但我跟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的女孩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算违法吗?算犯罪吗?
网:
你好:
我国第236条对作了规定,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你们双方都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也不算违法.
相关内容链接:
与“无性防卫能力”女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8168.html
强奸罪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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