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述洪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11-02
庭立方解答:
根据您的表述,您丈夫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嫌。关于量刑,则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有无自首、立功等事实情节进行综合衡量得出。
264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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