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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尽到保证人义务的的保证人处以罚款时,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2-07-25 06:52:29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的规定,取保候审人违反法定义务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决定,保证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只能向有关机关申诉。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68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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