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13-01-3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的案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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