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3-28
自诉是的对称,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庭立方:
对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
但是,只有犯罪事实这还不够,如果这种行为(犯罪事实)在分则中没有被明确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立案追诉。与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一样,对单位也必须同时具备立案的两个条件,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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