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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中的“现场”的理解

发布时间:2013-05-22 08:03:35

庭立方:有观点认为,“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中的“现场”,仅应包括作案现场。本案案发时,尚娟已经不在作案现场,不属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情形,故不应适用《意见》的该项规定。
我们认为,“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中的“现场”不限于作案现场。在作案现场以外的其他场合,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报案,而自愿等待抓捕,且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罪行的,同样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也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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