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13-08-06
庭立方:,是指以非法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司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抢劫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值得指出,以非法目的占有枪支、弹药、爆炸物为目的而实施的抢劫,不构成抢劫罪,而应按照第127条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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