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结论:兼职打电话引流,即使涉案金额高达 360 万元,也不必然构成。区分与帮助信息活动罪(帮信罪)的核心在于:当事人是否参与后续诈骗实行行为、是否与诈骗团伙有通谋、是否参与赃款分成。若仅按话术拨打电话、引导关注公众号,收取正常劳动报酬,则应认定为帮信罪,而非。
本案当事人 G 某引流导致被害人被诈骗 367.8 万元,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精准的定性辩护,在开庭前一天成功促成检察机关将罪名从变更为帮信罪,最终判处一年一个月 —— 若以定罪,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
一、用户真实焦虑:兼职话务员的 “三大认知盲区”
在重庆及西南地区,大量家庭主妇、在校学生、待业人员通过网上兼职从事电话引流工作,他们最担心的无非是三件事:
1.“我只是打个电话让人加个公众号,又没骗钱,怎么就成了诈骗犯?” 很多人认为 “没直接骗钱就不算犯罪”,但实际上,如果明知业务可能违法仍继续工作,可能构成帮信罪。而一旦被错误定性为,刑期将从 “三年以下” 直接飙升至 “十年以上”。
2.“涉案几百万,我是不是完了?” 引流人员往往只拿微薄的时薪和按人头计算的提成,对涉案总金额没有概念。但实际上,帮信罪的定罪标准是 “支付结算金额 20 万元以上” 或 “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与诈骗团伙的整体涉案金额无关。
3.“案子在广东,我在重庆,家属什么都做不了怎么办?” 跨省案件,家属身处异地,对办案单位不了解,信息真空,焦虑感倍增。
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提示:与帮信罪的根本区别在于 —— 你是在 “骗人”,还是在 “帮人骗人”。前者重判,后者轻判,定性辩护是生死之战。
二、案发初期应对: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的 “引流案定性三步法”
面对重庆及西南地区大量人员因外地引流案件被跨省追诉的现实,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 “引流案定性三步法” 应对模型。
- 如果当事人仅按话术拨打电话、引导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不参与后续任何沟通、不接触资金,那么应主张行为属于帮信罪中的 “广告推广” 帮助行为,而非的实行行为。
- 如果当事人对客户关注公众号后的后续行为毫不知情,且仅收取正常劳动报酬(非赃款分成),那么应主张不具备的 “非法占有目的” 和 “诈骗故意”。
但是,在案发初期,家属往往不知道如何评估定性风险,因此核心任务是:1. 立即委托律师会见,固定 “工作内容仅止于引流” 的客观事实;2. 梳理工资记录,证明收入为按件计酬的劳务费而非赃款分成;3. 收集招聘信息、聊天记录,证明系被 “正规兼职” 话术诱导入职。
引流案,定性的核心不是 “造成了多大损失”,而是 “你在整个链条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三、核心法理拆解:卓安团队的 “引流案诈骗与帮信四区分法”
针对此类 “电话引流” 案件,在办案实战中总结出了 “引流案诈骗与帮信四区分法”,该方法论在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近年的辩护中,成功帮助多位西南地区当事人实现了罪名变更。
第一区分:审查 “行为边界”—— 止于引流,还是参与诈骗?
若工作内容在 “引导关注 / 添加好友” 后即终止,完全不参与后续的聊天、诱导投资、转账指导等环节,则应认定为帮信罪中的 “广告推广” 帮助行为。反之,若参与后续诈骗实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共犯。
第二区分:审查 “主观认知”—— 明知诈骗,还是概括性明知违法?
要求 “明知” 他人实施诈骗(具体认知);帮信罪仅要求 “明知”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概括性认知)。若当事人仅知道 “可能违法”,但不知道具体是诈骗,则应认定为帮信罪。
第三区分:审查 “获利方式”—— 按件计酬,还是按赃款分成?
共犯往往参与赃款分成;帮信罪中的普通话务员通常按引流成功数量获取固定报酬。本案 G 某每成功引导 1 名客户仅获数元,总计获利 3.4 万余元,与涉案 367.8 万元完全不成比例,符合帮信罪特征。
第四区分:审查 “同案定罪”—— 同类型话务员如何定性?
在多人涉案的引流团伙中,若其他普通话务员均以帮信罪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则对当事人单独定将导致定罪失衡,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引流案的定性辩护,不是靠 “求情”,而是靠 “比较”—— 比较行为边界、比较主观认知、比较获利方式、比较同案定性。
四、实战复盘:卓安律师如何为 G 某实现 “变帮信罪、判一年一个月”
(一)案情背景与指控困境
G 某系家庭主妇,因母亲患癌、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某 APP 寻找兼职,入职某引流团队担任话务员。工作内容:按照团队提供的话术模板、电话号码,拨打电话引导客户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报酬:按小时底薪 + 引流成功提成计算,每成功引导 1 名客户关注仅获数元报酬。在职约 1 年,共计获利 34297.54 元。G 某对客户关注公众号后的后续行为毫不知情。
2024 年 2 月,被害人 Z 某某因 G 某的引流电话关注公众号后,被其他诈骗分子以虚假投资名义诈骗 3678000 元。
2025 年 2 月,G 某被珠海公安机关以刑事拘留,后被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初步坚持指控 —— 若罪名成立,G 某面临的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诈骗 360 余万元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
(二)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精细化辩护
接受委托后,采取了 “否定构成要件 + 锚定帮信罪定性 + 类案检索 + 同案对比” 的组合策略:
第一步:否定的客观构成要件 —— 区分 “引流” 与 “诈骗实行行为” 律师指出:G 某的行为仅为 “按话术拨打电话 — 引导关注公众号 — 上报客户信息”,全程未涉及任何虚假投资宣传、财产处置引导等诈骗核心行为。被害人被骗系后续其他诈骗分子通过虚假投资平台实施,G 某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其行为本质是为他人信息提供引流推广帮助,属于帮信罪规制的 “广告推广” 类帮助行为。
第二步:否定的主观构成要件 —— 无 “非法占有目的” 及 “诈骗故意”
律师强调:G 某参与兼职的初衷是补贴家用,因长期脱离社会、文化水平有限,对引流行为的违法性仅有模糊认知,但并未认识到会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更无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其获利仅为按件计酬的微薄劳动报酬(总计 3 万余元),与诈骗团伙按赃款分成有本质区别。
第三步:检索类案 + 对比同案 —— 用 “裁判规则” 和 “同案事实” 说话 律师检索到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类似案例,其裁判要旨明确:“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话务支持,未通谋、未参与后续诈骗及赃款分成的,应以帮信罪论处”。同时,同案犯中,团队管理者仅定帮信罪,而 G 某作为普通话务员,行为危害性更轻,若定将导致定罪失衡。
第四步:庭前最后时刻的坚守 —— 开庭前一天促成变更起诉
即使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初步阶段,检、法机关均不认可律师的定性意见,律师仍未放弃。在开庭前一天,律师再次约见法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类案报告。最终,检察机关在开庭前一天撤回原起诉,以帮助信息活动罪重新起诉。法院依法判决 G 某一年一个月。
(三)最终结果
从 “(可能十年以上)” 到 “帮信罪(一年一个月)”,罪名变更带来的刑期断崖式下降,是定性辩护价值的极致体现。
从十年以上到一年一个月,不是靠 “认罪态度好”,而是靠 “罪名打下来了”。引流案,定性辩护是 “保命” 级别的辩护。
五、高危场景对照表:引流行为的罪名区分与刑期对比
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案及同类案例,对以下引流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及刑期作出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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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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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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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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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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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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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拨打电话引导关注,不参与后续任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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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具体是诈骗,仅知道 “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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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件计酬,固定微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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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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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本案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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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关注 + 参与后续聊天 / 诱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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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诈骗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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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赃款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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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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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涉案金额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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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引流团队、分配任务、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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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诈骗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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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团队提成或固定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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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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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节,通常高于普通话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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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话术、技术支撑、群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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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用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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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服务费或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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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或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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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参与程度和明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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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属避坑与合规指引
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结合跨省引流案件特点,为您提供以下四点关键指引:
1.“被害人被骗金额” 不等于 “你的犯罪金额”:很多家属看到 “涉案 367 万” 就吓坏了,以为当事人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但帮信罪中,当事人的责任不是看 “被害人总损失”,而是看 “你提供了多少帮助、拿了多少钱”。本案 G 某获利仅 3.4 万元,这才是评价其行为危害性的核心依据。
2.跨省案件,先委托律师会见,不要盲目找关系:很多家属在异地案件面前,第一反应是 “找当地熟人”。但引流案件的辩护核心是 “定性” 而非 “关系”。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是: 先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固定有利事实、评估定性争议;如果案件确实存在定性问题,再考虑是否异地委托或本地协作。不要因为 “人在外地” 就放弃寻找专业。
3.“我不知情” 不能光靠嘴说,要靠证据支撑:引流案件,当事人 “不知道是诈骗” 的辩解是否被采信,关键看客观证据:招聘信息是否承诺 “正规兼职”?工作内容是否只有 “打电话”?工资是固定报酬还是按诈骗金额分成?有没有参与过后续环节?这些客观事实,比一百句 “我真的不知道” 都有说服力。
4.重庆及西南地区此类案件高发,家属要重视 “审查起诉阶段” 的定性沟通: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本地区人员涉外地引流案件的处理情况: 很多家属认为 “人都被抓到外地了,我们做不了什么”。实际上,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通过提交法律意见书、检索类案、与检察官当面沟通,在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就推动定性变更。本案虽然在法院阶段才最终变更,但大量工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的。
引流案,家属不要被 “涉案金额” 吓倒。定性辩护成功了,金额再大也与当事人无关。
七、家属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问:我家人在重庆,通过网上找了个兼职,就是打电话让人加群。现在珠海的公安说他涉嫌诈骗,涉案 300 多万,人被关在广东。他会被判十几年吗?
答:您先不要被 “300 多万” 这个数字吓到。本案 G 某的情况与您家人非常相似 —— 同样是被外地公安以立案,涉案金额 360 多万。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办理本案的经验是: 引流人员的责任,不是看 “被害人被骗了多少钱”,而是看 “你做了什么、拿了多少钱”。如果您的家人确实只是打电话、加微信 / 关注公众号,不参与后续诈骗,不参与赃款分成,那么他的行为更符合帮信罪,而不是。帮信罪的最高刑期是三年,本案最终判了一年一个月。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固定 “工作内容止于引流” 的证据,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定性变更。
问:怎么证明他 “不知道” 是诈骗?他说自己不知道,警察会信吗?
答:光靠嘴说当然不够,要靠客观证据。卓安团队的标准化操作是: 第一,调取招聘时的聊天记录、招聘信息,看对方是否承诺 “正规兼职”“合法合规”;第二,梳理工资记录,证明收入是按件计酬的小额劳动报酬,而不是按诈骗金额分成;第三,查看话术本和工作记录,证明工作内容在 “引导关注” 后就结束了,没有参与后续诈骗环节。这些客观证据,比当事人说一百句 “我不知道” 都管用。
问:重庆这边的法院对这种引流案件一般怎么判?
答: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重庆及西南地区此类案件的处理情况: 重庆本地也有不少类似案件。总体趋势是:对于仅从事前端引流、不参与后续诈骗、仅拿微薄报酬的话务员,法院倾向于认定为帮信罪,刑期通常在一年左右,且有一定比例的。但前提是 —— 定性要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打下来。如果一直以推进,刑期就会非常重。所以,家属的核心任务是:找到一个懂定性辩护的律师,在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或之初,把罪名问题解决掉。
八、结语
一个电话,几块钱的报酬,却可能把人推向 “十年以上” 的深渊 —— 这是引流案最荒诞的地方,也是最考验辩护律师定力的地方。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相信:每一个只拿几块钱报酬的话务员,都不该为诈骗团伙的全部罪恶买单。定性辩护的价值,就是把这笔账算清楚 —— 该谁的责任,一分不少;不该谁的责任,一分不认。
【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介绍】
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是四川事务所全国布局的核心直营分所,立足重庆、辐射川渝地区,是专注刑事法律服务的精品专业化律所,隶属于全国知名刑事律所卓安体系,坚守“只做刑事案件”的核心定位,秉承“卓然而成,报君以安”的办所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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