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7月,被告人罗某与林某某以“碰瓷”(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后罗某驾驶黑色小轿车搭载林某某至某酒吧附近,在公路边等待目标车辆伺机作案。直至当日凌晨4时,罗某与林某某发现疑似喝了酒的梁某某和朋友从酒吧出来并驾驶白色小轿车离开,罗某与林某某便一路尾随,罗某按照林某某指示开车突然加速撞向梁某某驾驶的小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林某某向梁某某索要赔偿款5万元,但梁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罗某便报警处理。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认罚,罪行较轻;2、罗某是;3、罗某存在自首情节;4、罗某是初犯、偶犯;5、罗某的行为构成;6、罗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罗某犯,判处八个月,一年。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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