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0日凌晨,被害人D某在a县的住处,使用手机在“soul”APP上匹配异性聊天,当事人L某伙同境外犯罪分子引诱添加QQ并进行裸聊,后又给受害人D某发送本件以窃取D某手机通讯录信息,L某伙同犯罪分子在获取了D某裸聊不雅视频及手机通讯录信息后,以散布D某不雅视频截图为要挟,对其敲诈勒索人民币9800元。
辩护思路
应分为三个层面为L某辩护:第一,D某被敲诈勒索的9800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把该款项算在L某的头上;第二,L某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对于仅临时雇佣或参与少量恶势力犯罪的活动,一般不认定为恶势力成员;第三,L某系初犯、(参与时间短、参与程度低;引流团队、获利少;领取固定薪资),又系在校大学生,属于情节轻微。
办案过程
办案律师在接受L某本人的委托之后,对本案进行刑事法律阅卷评估以及会面工作。深入研究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情况,分析证据和法律适用,为保障权益做好充分准备。办案律师制定具体的辩护策略和方案,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结果
通过与L某充分沟通,让L某更加清晰了解到案件情况与应对方法,使得当L某最终取得不起诉、解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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