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友有这样的疑惑:罪犯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在服刑期间是否还享有政治权力?针对此问题,今日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服刑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知识,对此感兴趣的网友可以通过阅读本文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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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中的,是以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规定看,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服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如果没有判决的,在服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如果判决的,在服刑期间没有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之日起计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四条规定:“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附加的,的期限与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八条规定: “附加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之日起计算;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被判处,那么在服刑期间,罪犯仍可行使相应的政治权利,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以上就是有关服刑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服刑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