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严选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7-11-02
在我国,
一、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对象是
2、行为表现不同。前罪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后罪则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罪的目的只能是逼取口供,不具备这一主观特征的,不构成本罪;而后罪则不要求具有这一目的。
4、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构成;后罪的主体则属于一般主体。
二、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
(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之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非司法工作人员将他人人身自由剥夺并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应视具体情况而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区别。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金融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毒品犯罪
#全部类型
#暴力犯罪
#全部类型
#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