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区别于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他的主要标志。那么如何认定呢?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如何认定?
的行为结构有三:
1.行为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既包括合法占有,也包括非法占有。
2.行为方式:平和手段。所谓平和手段,是指手段不能对人身具有暴力、胁迫的性质。当然,非常轻微的暴力视为平和手段。
3.主观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要求主观认识到财物“数额较大”。
(2)自己所有的财产,明知处于他人合法占有的状态而窃回的,成立。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他人对自己合法占有的财产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盗窃他人的财产就是侵犯他人合法的占有。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是宪法予以明确规定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