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 严选律师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2-15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那么累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吗?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相关内容。
累犯依法要从重处罚 。但是否免予刑事处罚,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刑法把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他们的构成条件各不相同。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所以累犯是否能免于刑事处罚是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的,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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