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1-02-16
,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如果在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律师解答:
如果在缓刑期间,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依据《》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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