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3-16
我们知道,刑罚不仅有、、、、这些主刑,还包括、等附加刑,那么可以判处罚金吗?
律师解答:
侵犯知识产权罪属于一个概括性罪名,该章节中的具体罪名,不仅可以判处主刑,同时也可以判处罚金的附加刑。
法律依据: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4/02 10:00
2024/03/18 17:13
2024/03/18 09:52
2024/02/22 16:23
2024/01/17 14:27
2024/01/0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