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强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6-07
该罪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本罪是要以放水、投毒和爆炸等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定罪。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全的,依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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