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经济联合体中贪污罪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19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那么经济联合体中贪污罪如何认定呢?

律师解答:

要搞清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形式。就目前前言,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形式包括三种:一是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二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三是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第二,要搞清经济联合体财产的性质,就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由于联合各方的财产均属于国有财产范畴,因此,它们联合经营后而形成的联合体的财产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因此,这种联合体的财产,能够成为贪污罪的客体:就非国有公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虽然联合各方的财产均属于非国有财产,但在一定条件下,联合体的财产也能成为贪污罪的客体:就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其财产既包括国有财产,也包括非国有财产。但据本法第91条第2款规定,该联合体财产中的非国有财产,应视为国有财产。因此,这种联合体的财产,能够成为贪污罪的客体。第三,要搞清经济联合体中的人员,能否成为贪污罪主体。根据本法第27l条和本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中的人员,属于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但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中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所以一般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但是,受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该联合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经济联合体中贪污罪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19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那么经济联合体中贪污罪如何认定呢?

律师解答:

要搞清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形式。就目前前言,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形式包括三种:一是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二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三是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通过联合经营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第二,要搞清经济联合体财产的性质,就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由于联合各方的财产均属于国有财产范畴,因此,它们联合经营后而形成的联合体的财产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因此,这种联合体的财产,能够成为贪污罪的客体:就非国有公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虽然联合各方的财产均属于非国有财产,但在一定条件下,联合体的财产也能成为贪污罪的客体:就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而言,其财产既包括国有财产,也包括非国有财产。但据本法第91条第2款规定,该联合体财产中的非国有财产,应视为国有财产。因此,这种联合体的财产,能够成为贪污罪的客体。第三,要搞清经济联合体中的人员,能否成为贪污罪主体。根据本法第27l条和本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中的人员,属于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但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中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所以一般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但是,受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该联合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