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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06 22:16:27

敲诈勒索罪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多发常见的一种犯罪,它侵犯了我国宪法和刑法所保护的公私财产权利,且发案率非常高,犯罪手法不断变化。那么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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