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1-09-18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的手段之一,又是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是不同的罪名,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律师解答: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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