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href="https://www.66law.cn/special/yqtx/"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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